词条 | 改定奖励华商公司章程 |
释义 | 改定奖励华商公司章程历史知识 改定奖励华商公司章程历史词典解释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农工商部奏准颁行。规定凡集股八百万元以上者,皆准为农工商部头等顾问官,加头品顶戴。二千万元以上者,另饬双龙金牌,准其子孙世袭四等顾问官至三代为止;一千五百万元以上者,另饬匾额,准其子孙世袭头等议员至三代为止;一千万元以上者,准其子孙世袭二等议员至三代为止。集股六百万元以上者,准为二等顾问官,加二品顶戴。以下依次递减。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许绍隋末唐初安州安陆今属湖北人,字嗣宗。幼年与李渊同学。大业末,为夷陵郡通守,开仓赈流民数十万,深得人心,据守一方。武德二年619,率黔安、武陵、澧阴等郡归唐,授峡州刺史,屡破萧铣。后从李孝恭征萧铣,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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