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举常平司 |
释义 | 提举常平司历史事件 提举常平司历史词典解释又称仓司、庾司。宋代诸路掌管常平仓等事务的官署。神宗熙宁(公元1068年-1077年)初,先于河北、陕西置提举常平官,旋即推广于各路遍置。哲宗继位后一度罢置,并其事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公元1094年-1098年)初复置。以后沿置不改。掌常平仓、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政令,并有举刺地方官吏之责。哲宗以后,又有提举茶盐司等机构之设,与提举常平司或分或合。其长官初名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后改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其属有干办公事等。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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