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总督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兼奉天巡抚。
词语分解:
- 总督的解释 1 ∶明初在用兵时派往地方巡视监察的官员;清朝始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一般管辖两省的军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总督胡宗宪。——明史2 ∶英法等国派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加拿大总督3 ∶英国国王派驻自治领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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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563 南朝陈长沙临湘今湖南长沙人,字靖世。为郡中豪族,博通经史。初为梁信武府中兵参军。后从衡州刺史兰钦击夷僚,又同攻交州。钦卒,又从衡州刺史韦粲平湘衡地区五十余洞。侯景之乱,粲返都讨景,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