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顺天府尹 |
释义 | 顺天府尹历史官职 顺天府尹怎么写好看:顺天府尹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明清顺天府之主官。掌府事。明永乐十年(1412)设,一人,正三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一人,品秩、职掌一如明旧。 官名。明清两代建都北京,京师政区为顺天府,主官为顺天府尹,秩正三品,掌京府政令。明制府尹之下有丞、治中、通判、推官、儒学教授、训导、经历、照磨,辖大兴、宛平诸县。清制在府尹之外,顺治初特简大臣领府事,号为兼管府尹,由六部尚书、侍郎内选充。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定天府的辖境为二十四州县:京县二个,即大兴、宛平,近京州县二十二个。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罢兼尹。有丞、治中、通判、经历、照磨、司狱、崇文门分司副使;以上均为汉员。府学有教授、训导,满汉各一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右文殿修撰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集贤殿修撰置,为贴职,从六品。 官名。宋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称右文殿修撰,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为高等贴职。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