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租借地 |
释义 | 租借地历史知识 租借地怎么写好看:租借地书法图片 租借地历史词典解释一国根据条约在一定期限内将领土的一部分借与他国,借出的地区称租借地。租借土地的主权不得转移。租期的长短和承租国权利的大小等均由条约规定。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被迫与帝国主义列强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先后将胶州湾租借给德国(租期九十九年)、旅顺口和大连湾租给俄国(租期二十五年)、威海卫及深圳河以南及界限街以北之九龙半岛租给英国(租期分别为二十五年、九十九年)、广州湾租给法国(租期九十九年)。日本经过日俄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于光绪三十一年和1919年分别从俄国及德国转取得中国旅顺和大连及胶州湾租借地。现均已收回。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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