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祠科经承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制于祠祭署之下设祭祠科,以经承为主官。参见“祠祭署奉祀”。
词语分解:
- 祭祠的解释 祭祀,陈物供奉始祖。汉书·龚舍传:“死时七十九矣。使者、太守临敛,赐复衾祭祠如法。”后汉书·延笃传:“到官,表 龚遂 之墓,立铭祭祠,擢用其后於畎亩之间。”
- 经承的解释 1.继承。 唐 韩愈 柳子厚墓志铭:“ 衡 湘 以南为进士者,皆以 子厚 为师,其经承 子厚 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2. 清 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有供事、儒士、经承三类。清会典·吏部九·验封清吏司:“部院衙门之吏,以役分名:有堂吏、门吏、部吏、书吏、知印、火房、狱典之别,统名曰经承。”荡寇志第九七回:“ 富吉 假传内諭,着经承叙牌稿,差拘 戴全 之子 戴默待 ,监追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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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秦、汉皆置,为乡部、亭部之小吏,掌乡亭治安及诉讼事。汉书·王莽传:“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有故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