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政部承政厅 |
释义 | 民政部承政厅历史官职 民政部承政厅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密,考核员司,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各四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东胶周朝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的机构,相当于“太学”。礼记·王制: “周人养国老于东胶。”郑玄注: “东胶,亦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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