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土司 |
释义 | 土司历史官职 土司怎么写好看:
土司历史词典解释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 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官的泛称。详见“土官”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邸吏①府邸属吏。新唐书·李德裕传:“后除浮屠法,僧亡命多趣幽州,德裕召邸吏戒曰: ‘为我谢张仲武、刘从谏招纳亡命,今视之何益? ’仲武惧,以刀授居庸关吏曰: ‘僧敢入者斩!’”②“进奏官”别称。宋史·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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