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科给事中 |
释义 | 刑科给事中历史官职 刑科给事中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明清刑科之属官。协掌科事。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二人。又,南京刑科亦设一人。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1665)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大都兵马司即“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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