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部银行怎么写好看:户部银行历史词典解释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十四年改为大清银行。 词语分解:- 户部的解释 1 官名,我国古代朝廷分掌户口、财政的官署户部主事。——明史户部司务。南京户部。2 三国以后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改为民部尚书,唐时改为户部,为三省下的六部之一,长官称尚书。以后历代沿置,清末改为度支部
- 银行的解释 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官守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