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积分法 |
释义 | 积分法历史官职 积分法怎么写好看:积分法历史词典解释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有所谓八分为优、六分为平、五分为否的规定。分数相差二三厘者,允许作整分计算,但不得过一名,且须报请批准。所谓八分与六分,指由累积而来的年终分数,并不是一次予以八分或六分。太学私试成绩分为三等,第一等常缺;第二等头名给三分,第二名二分半;第三等头名给二分,第二、三名一分半;第四、五名一分三厘,其余一分;俱从第二、三名取起。公试合格成绩分为两等,第一等亦常缺;第二等前三名给分不详,第四、五名均给一分。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判司门事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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