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守选 |
释义 | 守选历史官职 守选怎么写好看:守选历史词典解释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授差遣、吏人出官皆理一定选限,称为守选。如留守、两府、节度、观察判官; 一选; 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二选; 进士、制举,三选; 九经,四选; 五经、三礼、三传、三史、明法,五选; 中州录事参军、中县令,六选; 下县令、学究,七选; 上县簿、尉,八选; 中县簿、尉,九选; 下县簿、尉,十选。 宋代铨选制度的一项规定,又称守常选。宋制,选人任满,须待下一次到吏部注授差遣;殿试录取在第五甲者,也不能立即授官,均须等待称,为守选。神宗时废守选之法,选人任满或进士列于五甲者通过刑法考试,通者即可放选注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管驾官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地位在管驾正、管驾副之上。见“征税部”、“海事部”。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