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均赊贷 |
释义 | 五均赊贷历史知识 五均赊贷怎么写好看:五均赊贷历史词典解释新莽实行的经济垄断政策,为“六筦”之一。《周礼》有赊贷之法,《乐语》有“五均”之官。王莽托古改制,以为管理物价、负责税收及赊贷。其法于长安东、西两市及洛阳、邯郸、临淄、宛(南阳)、成都五大城市设均输官,改原来的市令、长为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五人,司平衡物价。设钱府丞一人,司税收及赊贷。所谓平衡物价实为贱买贵卖,从中渔利。收税范围遍及各业,凡工商渔采畜牧,以及医巫卜祝等无一或免。官府赊贷虽取息略轻,但过期不还,罚作罪徒。实行的结果是“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汉书·食货志》)。社会矛盾激化,加速了新朝的灭亡。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请祠见“奉祠”。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