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贡院参详官 |
释义 | 贡院参详官历史官职 贡院参详官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宋神宗熙宁九年 (1076)始置,员四人,选学官、秘书省官充任。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南宋置八人,一员差监察御史,其余以卿监、六部郎中充任。宁宗嘉泰(1201—1204)中改称“监试”,理宗绍定元年 (1228) 复旧名。 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始置, 员额四人,以学官、秘书省官充任,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南宋时增员额为八名,以卿监、六部郎中充任,其中一人必须为监察御史。嘉泰年间改称监试官, 绍定元年(公元1228年) 复称参详官。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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