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理财政处章程 |
释义 | 清理财政处章程历史知识 清理财政处章程历史词典解释清宣统元年(1909)度支部奏定。共四章十二条。主要内容为规定清理财政的目的、方法、步骤、设员分职、明确职务及权限,以划分国家地方经费为清理之要领,以编定预算、决算、清册为清理之归宿。清理财政处设提调、帮提调,总司清理事宜;并分设十二科,每科设总核、坐办、行走、书记员等,各尽其责。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庶子官名。西周已置。邾公华钟铭:“铸其和钟,以恤其祭祀盟祀,以乐大夫士庶子。”或说职掌教谕管理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亦作诸子。周礼列为夏官之属,掌宿卫王宫。战国时期,国君、太子、公卿大夫等置为家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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