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录事掾 |
释义 | 录事掾历史官职 录事掾怎么写好看:录事掾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南京行人司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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