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 |
释义 | 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历史知识 上海洋泾浜北首租界章程历史词典解释英、法、美、普、俄等国擅自对前订《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修订扩充的条约。清同治八年八月十九日(1869.9.24)议定公布。二十九款,附加《后附规例》四十二条。具体规定了列强在上海租界有关区划范围、经营方法、组织机构的各项事宜,使列强在中国的租界制度进一步系统和具体化。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苏令?—前14 西汉成帝时人。山阳铁官徒。永始三年前14,率二百二十八人起义,杀长吏,出囚徒,取库兵,自称将军。活动遍及十九郡国,杀东郡太守及汝南都尉。成帝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持节督捕,不克。后为汝南太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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