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分守道 |
释义 | 分守道历史官职 分守道怎么写好看:分守道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即“守道”。 官名。简称巡道,明清时设置。明永乐时常令方面官巡视民间疾苦,后遂以布政司右参政、右参议分守一定地域,督察所属府州县,称为分守道。分每一布政司辖区为若干道,其建制增减无定。据《明史·职官四》记载,分十三布政司为浙江杭嘉湖道、宁绍道等六十一道,成为省与府州间一层政治组织。南北直隶不设布政司,但亦置守道,寄衔于相邻布政司官。清代沿置,唯自乾隆时道员为正四品实官后,守道与巡道的职掌已无甚区别,共同成为督察州县的高级地方行政长官,其辖区也不相重叠,清代仅设山东济东泰武临道等十一分守道(见《清史稿·职官三》)。参见“道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保章正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历博士置。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保章正。员一至二人,从七品上。宋朝沿置,省五宫之号,初隶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秘书省太史局,掌测天文等事务。哲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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