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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电政管理局
释义

电政管理局

历史官职

电政管理局历史词典解释

交通部直属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二月一日公布的《电政管理局职掌暂行章程》规定,分全国为十三个管理区,各设电政管理局,以监督一人为主官,下设文牍员、主计员、巡线总管、核算生、书记生等。管理局的分支机构为一、二、三等电报局,各设局长,工程、详帐、收支、材料、转运各委员,电报生等。

词语分解:

  • 电政的解释 电信业务。主要业务是电报、电话等。 孙中山 民生主义第一讲:“就第二种的情形说,就是要把电车、火车、轮船以及一切邮政、电政、交通的大事业都由政府办理。”

历史官职推荐:武学司计

见“武学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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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20 17: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