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历史词典解释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八日公布《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以为美、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全权代表、外交总长、司法总长、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等为委员。另置办事处,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秘书十二人;处的内部分总务、编译、接待、议案四股办事。次年一月“调查法权会议”开幕,到九月十日闭幕,共开全体会议二十一次,虽也发表《调查报告》,但仍是毫无结果。
词语分解:
- 调查的解释 进行了解;考查现场调查彻底调查一桩罪行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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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六人,为武备寺的副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