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地质调查所 |
释义 | 地质调查所历史官职 地质调查所历史词典解释地质调查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 二月设置,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附设于财政厅。国6*民6*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先隶农矿部,后为实业部直属机关。其职掌为调查研究全国地质、矿产、土宜、水力、水利及办理与地质有关系的实业设计等事务。设所长一人,由实业部长商得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同意委派之。所内设图书室、陈列馆及矿物岩石研究、化学试验、古生物学研究、地性探矿研究等室。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士曹参军事官名。① 唐朝王府属官,置一员,正七品上,掌其府土功、公廨等事。②唐朝地方属官。三都各置二员,正七品下; 大都督府各置一员,正七品下; 中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上; 下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下。掌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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