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司农斗食属 |
释义 | 大司农斗食属历史官职 大司农斗食属历史词典解释官名,为大司农属吏,因职位低,月俸十一斛。斗食属;斗食级俸的官吏。《汉书·薛宣传》:“(薛宣)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县)丞。”参看“大司农”条和《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例》。 吏员名。西汉大司农所属,《汉书·薛宣传》:“薛宣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丞。”颜师古注:“斗食者禄少,一岁不满百石,计日以斗为数也。不其县名也。”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户长宋朝乡役名。掌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太宗淳化五年 994 ,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雇役。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置,轮差或招募。 1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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