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果校尉怎么写好看:
致果校尉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词语分解:
- 致果的解释 极其勇敢地杀敌立功。左传·宣公二年:“杀敌为果,致果为毅。” 孔颖达 疏:“能杀敌人,是名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乃名为毅言能强毅以立功。”宋书·刘道产传:“孤城弱众,厉志致果。” 章炳麟 革命道德说:“名利之念不忘,而欲其敌愾致果,舍命不渝,又可得乎?”
- 校尉的解释 军职名。据史记, 秦 末起义军中已有此职。项羽本纪载: 项梁 “部署 吴中 豪杰为校尉、候、司马。”又张耳陈馀列传载: 陈胜 “以 张耳 、 陈餘 为左右校尉。” 汉 代始建为常职,其地位略次于将军,并各随其职务冠以各种名号。掌管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长官,亦有称校尉者。 隋 唐 以后迄 清 为武散官之号,地位逐渐降低。 明 清 之际也称卫士为校尉,其地位尤低。参阅通典·职官十六、续通典·职官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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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辽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