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机器局 |
释义 | 山东机器局历史事件 山东机器局历史词典解释清末山东创办的军事工厂。1875年(光绪元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奏准创办于济南北郊泺口。调委徐建寅为总办,薛福辰为会办。创办经费约三十万两左右。1877年(光绪三年)正式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火药、铜帽、拉火、铝丸等。该局草创最初五年,生产上升。此后至甲午战前十余年发展缓慢, 自1894年至辛亥革命前,又进入扩展期。甲午战争需要大量军6*火,筹饷、练兵、简器的舆论强烈,山东巡抚李秉衡奏准扩大该局生产规模,至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花费十二万两,扩建大体完成,包括枪厂、熟铁厂、枪子厂、轧钢厂等,使规模扩大三分之二, 能生产枪、炮、枪弹、以及机器、锅炉、火药、电灯、电池等。袁世凯、周馥抚鲁期间均作了一些扩充。该局是各省机器局中比较特殊的一个,虽然机器购自外国,但从安装到生产管理,没有雇聘一名外国人。经费由山东地方筹措,较少受清廷干涉。开创初期即在章丘购买煤田办了煤矿,用新法开采,在原料和燃料供应上较有保证。管理人员如徐建寅、薛福辰、曾昭吉等对机械理化深有研究,熟悉经营管理。山东机器局生产的军6*火一部分供应内地清军用以维持封建秩序,一部分调拨给沿海炮台、驻军和水师练兵之用。中法战争和甲午战争期间,开足马力生产,在御侮上起了积极作用。 词语分解:
历史事件推荐:蒙古军元代军队的一种,系由蒙古人与色目人组成。据史书记载,蒙元时期,蒙古人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论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这是蒙古统治者所依靠的主要军事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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