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宣徽北院 |
释义 | 宣徽北院历史官职 宣徽北院怎么写好看:宣徽北院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各设厅事,各置使一人,以宦官充任。五代迄宋,改用士人。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与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名物;其吏有都勾押官,勾押官各一员,前行三员,后行十二员,分掌四案: 兵案、骑案、仓案、胄案。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其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哲宗元祐三年(1088)复置,绍圣三年(1096)复罢。南宋不变置。辽太宗会同元年(938)置,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设北院宣徽使、知北院宣徽事、北院宣徽副使、同知北院宣徽事,为北面朝官。西夏毅宗置,又称北宣徽院,属次等司,有北宣徽院使,汉官。参见“宣徽院”。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太子赞善大夫东宫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始置,左、右各一员,取代太子中允、中舍人,分隶左、右春坊。咸亨元年 670 复置中允、中舍人,遂别自为官,左、右各置五员,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职比谏议大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