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释义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历史知识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历史词典解释

清宣统三年(1911)制订。共五章二百六十条。分总纲、刑事规则、民事规则、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中外交涉案件等五部分,由修律大臣伍廷芳起草。

词语分解:

  • 大清的解释 1.谓大道。管子·内业:“乃能戴大圜,而履大方,鑑於大清,视於大明。” 尹知章 注:“大清,道也。”2.指政治清明。隶释·汉太尉杨震碑:“立朝正色,恪勤竭忠,无德不旌,靡恶不形,将训品物,以济大清。”
  • 诉讼法的解释 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针对各种不同性质的诉讼,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其内容一般包括诉讼活动的基本原则,案件的侦查调查、起诉、审判、上诉、申诉、再审、执行等程序。

历史知识推荐:果毅将军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设。四品,位次于制将军。崇祯十六年1643在襄阳始设。中营制将军下,设左、右、前、后各一人;其他四营制将军下,各设左、右二人,与制将军共为本营大帅。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7/21 1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