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乞鞫 |
释义 | 乞鞫历史知识 乞鞫怎么写好看:乞鞫书法图片 乞鞫历史词典解释秦汉诉讼程序。亦作乞鞠。秦汉时法律规定,案件审理结束后可请求重审,称为乞鞫。《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听也?狱断乃听之。”《史记·夏侯婴列传》裴骃集解引邓展云:“律有故乞鞠。”司马贞索隐:“案《晋令》云:狱结竟,呼囚鞠语罪状,囚若称枉欲乞鞠者,许之也。”汉代还规定乞鞫时限,《周礼·秋宫·朝士》郑玄注:“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即结案后超过三个月就不得请求重审。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府仓战国时对国家财库及粮仓之合称。韩非子·解老:“府仓虚则国贫。”国语·越语下:“府仓实,民众殷。”韦昭注:“货财曰府,米粟曰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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