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币制实业借款合同 |
释义 | 币制实业借款合同历史知识 币制实业借款合同历史词典解释清宣统三年三月十七日(1911.4.15)由度支部与四国银行团订于北京。清政府为改革币制及兴办东三省实业,向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借款一千万英镑,九五折实付,年息五厘,以东三省烟酒税、出产税、销场税和盐斤加价等款作抵,银行团有续办借款和参与合办东三省实业的优先权。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高濂明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字深甫,号瑞南、湖上桃花渔等。万历间,与钟惺为友,好文房古玩,善鉴赏,工乐府。著有传奇玉簪记、节孝记。又著弦雪居尊生八笺,论养生之道。诗文有雅尚斋诗草、芳芷楼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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