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汪伯彦 |
释义 | 汪伯彦历史知识 汪伯彦怎么写好看:汪伯彦历史词典解释1069—1141宋徽州祁门(今属安徽)人,字廷俊。第进士。靖康元年(1126),献河北边防十策,以直龙图阁知相州。康王使金至磁州,以兵迎于河上,还相州,因受知遇。未几康王开大元帅府,被任为副元帅。建炎初,与黄潜善同居相位,专权自恣,力主高宗南迁,不作战守之计。扬州失守后被劾,落职居永州。绍兴初,复职知池州,为江东安抚大使。绍兴四年(1134)以舍人王居正议,复夺前职。后以献所著《中兴日历》,拜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提学官名。1宋代以后管理府、州、县等地方学校及教育行政之官员。崇宁二年1103于各路设提举学事司,内设提举学事官一员,简称提学。掌一路州县学政,每年考察所辖地区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宣和三年1121废。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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