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产旗地 |
释义 | 公产旗地历史知识 公产旗地怎么写好看:公产旗地历史词典解释亦称八旗公产。清代旗地之一种。系因拖欠钱粮、私自买卖而入官之八旗地亩。有清初圈地,亦有旗人自置田。其租解户部,以资赡养贫困旗人。乾隆三年(1738)规定:其原圈地不准民人置买。旗人自行置买的有粮之地而入官者,准照原价,许民人置买,价银解户部,交各旗料理生息,周济贫困旗人。次年规定:将公产旗地分别肥瘠定为四等,区别定价,令八旗官兵承买。或以俸饷抵买,或交现银,五年扣完。将价银交地方官,用以赎回民典旗地。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苏杭应奉局官署名。北宋崇宁元年1102,置造作局于苏州、杭州,集中东南地区工匠数千人,制造象牙、犀角、玉石、金银、竹藤及雕刻、织绣等工艺品,供应宫廷,一切物料皆取于民间。四年,又置应奉局于苏州,搜罗奇花异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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