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曹对案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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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曹对案历史词典解释
主谓 三曹,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证人。对,对质。案,案件。审案时原告、被告和证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质。《红楼梦》28回:“一个偷6*情,一个寻拿,拿住了三曹对案,我也无回话。”△用于法庭审案程序。→三头对案
词语分解:
- 三曹的解释 1.文学史上对 三国 魏 曹操 及其子 曹丕 、 曹植 的合称。 明 胡应麟 诗薮·古诗上:“取乐府之格於两 汉 ,取乐府之材於三 曹 ,以三 曹 语入两 汉 调,而浑融无迹,会於骚雅。” 清 王士禛 带经堂诗话·外纪·答问:“三 曹 乐府,多以起句首二字命题。”2.指诉讼中的原告、被告、证人。审案时,三方的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证,谓之“三曹对案”。西游记第十回:“ 秦广大王 即差鬼使催请陛
- 对案的解释 反驳提议的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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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第:优等。参见[高足弟子]。唐.皮日休文中子碑:“孟子之门人有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