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书佐怎么写好看:
司法书佐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参见“司法参军事”。
词语分解:
- 司法的解释 见“执法”
- 书佐的解释 主办文书的佐吏。汉书·王尊传:“太守奇之,除补书佐,署守属监狱。”梁书·吕僧珍传:“ 吕僧珍 ……事 太祖 文皇 为门下书佐。” 唐 陆龟蒙 书<李贺小传>后:“予为儿童时,在 溧阳 闻白头书佐言。”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三年:“ 琳 著高屐,披貂裘,置通呈、书佐。” 胡三省 注:“书佐,掌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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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南诏官,每百家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