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交通部购料委员会 |
释义 | 交通部购料委员会历史官职 交通部购料委员会历史词典解释交通部直属机构。国6*民6*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遴选派充,分组办理审核及采购一切事宜。上述委员除二人或三人为专任委员外,其余就部员或所辖各机关高级职员之熟悉材料情形者选派兼任;委员长一人,综理一切会务,由部长就委员中指定;本会文书、记录及缮写事宜,均由交通部职雇员中指派兼办。交通部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材料除价值在一千元以下者应由各主管司审核办理外,其余均需先将品名、数量、价值、用途等开具详细清单,呈由部长发交本会审核购办,但遇紧急情形呈经部长核准采购者得自行采购,事后仍应将品名、价值、数量呈请部长发交本会审核。本会审或采购各种物品材料应6*召集会议议决办理,其采购方法以公开招标为原则,所有一切手续悉依据部颁《附属机关购料章程》办理。本会各议决案由委员长呈送部长核行,对于各机关采购材料如发现情弊应呈请部长加以查究。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同提领官名。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提领所”和一些不同名称的“局”等官署设同提领,多为九品,位在提领之下,副提领之上,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元史·百官三·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