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砲(炮)兵科 |
释义 | 砲(炮)兵科历史官职 砲(炮)兵科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炮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炮兵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核办各处军械、军6*火、机器局厂、兵工厂之建设、生产,以及各项军用器材的购置存发。置科长、科员、录事。 历史官职推荐:文武换官宋代文武官员可以按相应的级别对换文武本官阶,称之为文武换官。此制始于太宗时,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定文武换官须通过考试,诸司使副、三班使臣欲换文资者并试时务策三道, 换武职者问以边事。旋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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