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刑房 |
释义 | 刑房历史知识 刑房怎么写好看:刑房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唐玄宗时始置刑礼房,为政事堂五房之一。宋初分为刑房、礼房,隶中书门下,为六房之一。掌赦书德音、贬降责授、刑狱诉讼、擒捕旌赏等事。元丰改制后,门下、中书、尚书三省均置,分掌赦宥、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明代府、州、县亦置。清代置为朝廷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都察院堂下、通政使司登闻鼓厅下均置,掌有关案件的整理呈报,其书吏为经承。顺天府及各直省府、州、县衙亦置,协助长官经管人命、盗逃、词讼、保甲、捕役、监仓、禁卒等事,其书吏属顺天府者为经承,余则为典吏。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不义刑律名目。唐律列为“十恶”第九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杀本属府主五品以上官的属员称其所事官长为府主、刺史、县令、见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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