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盛京刑部 |
释义 | 盛京刑部历史官职 盛京刑部怎么写好看:盛京刑部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狱讼案件。康熙元年 (1662)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下设肃纪前、左、右、后四司,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主事一、二人不等。肃纪前、左司掌盛京十五城旗人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右司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后司掌私刨私贩人参案件。此外还设有司狱二人,掌理监狱; 司库一人、库使二人,掌赃罚银两之出纳; 笔帖式三十人,在各司掌翻译。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署名。清置,掌盛京司法。参见“盛京五部”。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奉冕大夫官名。即尚衣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衣奉御。参见“尚衣奉御”。 官名。唐置,见“奉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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