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奥匈通商条约 |
释义 | 中奥匈通商条约历史知识 中奥匈通商条约历史词典解释亦称《中奥北京条约》。奥匈帝国在英国支持下,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六日(1869.9.2),由钦差全权大臣董恂、崇厚与奥匈帝国代表毕慈(Antonvon Petz)签于北京。凡四十五款。主要内容:(1)奥可遣使驻北京和往来中国各处;(2)中国各通商口岸准奥设领事,任奥人贸易、居住、租地建造、雇佣华人、买卖各种书籍;(3)奥国在华商税俱照通例,与列强均等;(4)清方负责保护奥人在华之财货、债权;(5)奥享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随同此约还签订了《通商章程海关税则》。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鸭赤一作押赤。地名。元人对今云南昆明的又一称呼。见于元史·世祖本纪六,史集、马可波罗行纪皆沿用此称。有谓来自其时从征的丽江土军之口,丽江土军多今纳西族先民,纳西语称昆明为Yiehi,意为南方之城。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