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教育部
释义

教育部

历史官职

教育部怎么写好看:

教育部怎么写好看教育部书法图片

教育部历史词典解释

民国置,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设长官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常务次长一人。


官署名。清末有学部,南京临时政府改设教育部,管理教育、学艺及历象事务,监督所辖官署、学校,统辖学士、教员。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至四人,秘书长一人,部内分司未见记载。北洋政府沿置,职掌同上,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普通教育、专门教育、社会教育三司。设总长、次长、参事,厅长一人,司长三人,佥事、主事若干人,此外有视学十六人,技正二人,技士八人。部的直辖机关有中央观象台、编译馆与中央学会。国6*民6*党政府成立之初曾设大学院以代教育部,旋仍改为教育部,属行政院,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初期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直辖机关有大学委员会、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等;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十二月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分普通教育司为中等教育、国民教育两司,共为六司。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三至五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六至八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司长六人,分掌各司事务;科长十八至二十四人,科员一百至一百四十人,承长官之命,分理各科事务。督学八至十六人,视察员十六至二十四人,技士二至四人,会计长一人,统计主任一人,分掌各项事务;如因事务上之必要并得酌用雇员。部的直辖机关有各国立大学、国立中央图书馆、国立编译馆及学术审议委员会等,并设置了许多教育委员会:如医学教育委员会、史地教育委员会、音乐教育委员会、农业教育委员会、工业教育委员会等,均由各学科的专家组成,其建议可供教育部采择施行;还有训育委员会、电化教育委员会、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特种教育委员会等,都是对于某种教育问题担任设计工作的。

词语分解:

  • 教育的解释 教导启发,使明白道理说服教育
  • 部的字典解释 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

历史官职推荐:理事同知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厅之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理事同知、理事通判、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 属通判者,正六品。 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属奉天府。员额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7: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