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警备队 |
释义 | 警备队历史官职 警备队怎么写好看:警备队历史词典解释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巡警部奏设探访队,专司侦探。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二月,民政部奏设稽查缉捕局,专司缉捕。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正月,探访队与缉捕局合并为缉探总局。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正月,缉探总局撤销,其职掌并归内外城巡警总厅,于是两总厅分别成立警备队及侦缉队。警备队专司缉捕,并管理高等警察事务;设管带一人,帮带二人,司书生一人。其下设一、二、三、四分队。各队设队官一人,队长二人,巡警二十二人。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巡察官名。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康熙十九年1680,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以巡察畿辅,按治豪猾。雍正六年1728,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巡察山西。皆为临时差遣,不专设,事毕则解。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