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子监主簿 |
释义 | 国子监主簿历史官职 国子监主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一员,管理本监庶务。唐朝国子监置一员,正八品,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为从七品下,掌印,勾督监事; 七学学生有不可教者,举免之。北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置,一员,以现任学官兼充或以京官、选人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一员,从八品,掌文簿以勾考其出纳。辽朝沿置。 官名。北齐置国子寺主簿,隋改为国子监主簿,员额一人。唐沿置,秩从七品下,员额同隋,掌印,勾督监事。宋初不设,景祐二年(公元1035年)因国子监房廊、殿宇、刻印书籍等杂事繁多,设主簿一人,由京朝官派充现任学官者兼任。后专设主簿一人,选差京官或选人,专管帐簿、勾考钱谷收支事务。元丰改制,本监仍置主簿一人,秩从八品。金不置,元改称国子监典簿,明清沿置,为国子监典簿厅的主官。参见“国子监典簿厅”。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六百石官秩等级,战国秦置。秦汉中央政府所属机构令、长及郡国长吏如郡丞、县令、长等多为六百石。铜印黑绶,月俸七十斛。三国两晋南朝又演变为俸禄等级。如南朝宋凡太学博士、中散大夫、廷尉评、尚书仆射、尚书、给事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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