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定期市 |
释义 | 定期市历史知识 定期市怎么写好看:定期市历史词典解释古代集市之一种。是不定期、半定期市的发展。如北方乡村的“集”、南方的“墟”、川陕等地的“场”、江西等地的“圩”,以及唐、宋时期的“亥市”、唐以后发展起来的“庙市”(亦称“庙会”)等,均属之。定期市有固定的地点和日期,举行之日称为“集日”、“墟日”、“场上”。或间日一举行,或逢某日而交易,如亥市;亦有在固定节日或规定日期内举行者,如庙市。一般的定期市,每旬两三次,或一、六,或二、七,或三、八,或四、九,或五、十;或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或四、七、十。亦有以单、双日为期者,皆视当地情况而定。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左御史中丞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二品。因当时不设御史大夫,故左、右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官。同年即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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