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务司 |
释义 | 法务司历史官职 法务司怎么写好看:法务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掌拟定海军军法、军狱规章,研究海军各公约之性质,承办海军裁判管狱人员之开补升调等事。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司法官四人,录事六人。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司法事务,司内分设刑事、民事、户籍、执行四科。其中户籍科掌办全国户籍的报告存案事项,后来改属内务部;执行科掌理赦免、减刑、复权以及执行死刑事项。各科设科长、科员以办理事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履正郎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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