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
释义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历史典故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历史词典解释偿:抵偿。 杀了人要抵命,欠了债要还钱。 宋元时熟语。表示理所当然。语出宋.洪迈《夷坚志支甲.卷三.方禹冤》:“杀6*人偿命,欠债还钱,岂悠悠闲言词所可救解?”元.马致远《任风子》二折:“哦,可知道杀6*人偿命,欠债还钱,你这般说才是。”元.无名氏《合同文字》四折:“若是不亲呵,道不的杀6*人偿命,欠债还钱。” 其他 杀了人要抵命,欠了债要还钱,二者同一道理。《初刻拍案惊奇》卷33:“既是不关亲,你岂不闻得:‘ 杀6*人偿命欠债还钱’,汝知之乎?”△用于事理类。→欠债还钱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步稳金莲同“步步金莲”。宋 卢炳柳梢青词:“步稳金莲,手纤春笋,肤似凝脂。” 见“铺莲慢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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