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南都护府 |
释义 | 安南都护府历史知识 安南都护府历史词典解释唐六都护府之一。调露元年(679)改交州都督府置。简称安南府、安南。治宋平县(今越南河内市)。由交州刺史充都护。至德二载(757)改名镇南,永泰二年(766)又改安南。所领州、县时有变化。崔致远《桂苑笔耕》:“安南之为府也,巡属十二郡,羁縻五十八州。”《新唐书·地理志》载属州十二,羁縻四十一州。辖境约北包今云南红河、文山自治州,广西那坡、靖西、龙州、东兴等市县边境及越南广渊以西、以南地区,南抵今越南义静、平治天省间横山与林邑(环王)接界,西界约在红河和黑河之间,西南在今老挝北汕一带界陆真腊。大中后,北境渐入南诏,唐末约以今云南与越南边界为界。咸通元年十二月(861)府治为南诏攻陷,三年收复。四年再陷,府废。旋复置,与交州寄治于海门镇(今越南海防市安阳县北)。七年收复旧治,置静海军节度使,以节度使兼领都护。五代初节度使由当地首领充任,臣属南汉。今广西南部为南汉所有,大致以今中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边界为界。晋天福三年(938),吴权击败南汉,次年称王,府遂废弃。宋初又曾封其王为安南都护,但已和唐代都护府不同。 历史知识推荐:庄廷明史案即“庄氏史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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