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方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简称职方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掌理各省之舆图、武职官之叙功、核过、赏罚、抚恤及军旅之检阅、考验等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职方司,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满洲五人、汉二人,员外郎满洲二人、蒙、汉各一人,主事满、蒙各一人、汉二人,以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并掌关禁、海禁。下设承发科、都漕科、关引科、黄旗科及直隶甲、两江甲等机构,分办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兵部改为陆军部,遂裁。
官署名。明清兵部皆设此司,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其官有郎中和员外郎。见《明史·职官一·兵部》、《清史稿·职官一·兵部》。
词语分解:
- 职方的解释 1.古指职掌方面之官。礼记·曲礼下:“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其摈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郑玄 注:“职,主也,是伯分主东西者。” 孔颖达 疏:“是职方者,言二伯於是职主当方之事也。”明史·奸臣传·马士英:“职方贱如狗,都督满街走。”2.古官名。周礼夏官所属有职方氏。 唐 宋 至 明 清 皆于兵部设职方司。北洋政府初期亦设于内务部,后废。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五:“ 执谊 ( 韦执谊 )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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