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输作 |
释义 | 输作历史知识 输作怎么写好看:输作书法图片 输作历史词典解释刑法用语。因罪罚作苦役。汉代规定:凡判处鬼薪、白粲、罚作、复作等徒刑之罪犯,即被输送至有关官府强迫从事苦役。通常为输作若卢、输作左校。《后汉书·庞参传》:“坐法输作若卢。”李贤注:“若卢,狱名。”又《韦彪传》:“坐论输左校。”李贤注曰:“左校,署名,属将作也。”《后汉书·百官志》:左校,“掌左工徒”。后历代多沿用此刑罚。明代虽不入律文,明初亦常用此刑,至有死于作所者。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石大兴安岭又作大兴安岭、外兴安岭、北兴安岭、兴堪山、石头山。在今俄罗斯东西伯利亚,为勒拿河和黑龙江之分水岭。金属蒲与路,元属开元路,称为北山。明属奴尔干都司,山南置古里河、兀的河等卫。清初为索伦部今鄂伦春、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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