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反逆缘坐流 |
释义 | 反逆缘坐流历史知识 反逆缘坐流历史词典解释刑罚名。唐律规定,谋反及谋大逆者皆斩,其父及十六岁以上之子皆绞。十五岁以下之子及母、女、妻、妾(子之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及其部曲与资财田宅并没官。其伯叔父及兄弟之子,不问同居或别籍,皆流三千里。此刑总称反逆缘坐,流刑称反逆缘坐流。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檇李又作醉李公羊传、“就李”越绝书。在今浙江嘉兴市西南。春秋定公十四年前496:“于越败吴于檇李”,吴王阖间病伤而死。吴越春秋越王勾践七年前490,吴王夫差增封勾践地“西至于檇李”,即此。旧时用为嘉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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