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尚方司 |
释义 | 尚方司历史官职 尚方司怎么写好看:尚方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太宗时曾设。顺治十一年 (1654) 复设。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十二年改设尚方院。 官署名。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清太宗时仿古制置尚方司,顺治初年设内务府后不设尚方司,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十月复设,为十三衙门之一。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与其他十二衙门同时裁撤。参见“十三衙门”。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司鼓下士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鼓中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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