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农矿部
释义

农矿部

历史官职

农矿部怎么写好看:

农矿部怎么写好看

农矿部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农林、矿冶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所属有总务、农政、林政、矿政四司及农事试验场、地质调查所等。民国十八年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其初直隶国民政府。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行政院成立时改隶行政院。农矿部总理全国农务矿业及水利等行政事务,部内分置秘书处及农务、土地、矿业三司。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次长一人,佐理部务;参事二至四人,撰拟、审核本部的法案、命令;秘书长一人,秘书二至四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司长三人,分掌各司事务;科长、科员若干人,承长官之命,办理各科事务;秘书处之科长,由秘书充任; 技正、技士若干人,掌理技术事务。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与工商部合并成立实业部,参见该条。

词语分解:

  • 部的字典解释 部 bù 全体中的一份:部分(“分”读轻声)

历史官职推荐:典军

官名。①主管营兵之官。三国吴置,分左、中、右,地位颇重,张休曾以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三国蜀置“中典军”、“后典军”,位在护军下。②十六国北凉官,位在长史、司马、五官之下。③隋、唐亲王府所属亲事府、帐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7/21 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