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漕粮官收官兑 |
释义 | 漕粮官收官兑历史知识 漕粮官收官兑历史词典解释清代漕粮征收法之一。清初漕粮之征收与交兑,沿明制由纳粮户向运军交兑。顺治九年(1652)改为州县征收漕粮贮存仓廒,再由州县向运军交兑,是谓官收官兑。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四姓小侯指东汉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外戚子弟。后汉书·明帝纪载:永平九年66,“为四姓小侯开立学校,置五经师”。李贤注引袁宏汉纪曰:“永平中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功臣子弟,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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